法律服务业
法律服务业在新加坡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执业律师和公司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商事诉讼、企业并购、股权资本市场、仲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需求也呈迅猛增长态势。由于两大综合度假胜地正在紧锣密鼓的建造中,因此咨询和文件草拟等建筑法律事务便会随之而来,各种索赔和诉讼纠纷也会层出不穷。新加坡在2009年专门建造了全世界第一个纠纷解决综合大楼——麦士威议事厅(Maxwell Chambers),这充分说明了新加坡凭借其稳定可靠的仲裁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亚洲地区最受亲睐的纠纷解决地。
新加坡本地律师事务的规模逐渐扩大,信誉也在不断提高,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2008年,新加坡政府宣布正式放开法律服务业管制,并推出了一项“外资律师事务所执业批准计划”(QFLP)。该项计划规定外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申请相关执业执照和雇佣新加坡律师在新加坡执业。
此外,律政部(Ministry of Law)还在2009年对新加坡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例如,废除了海外毕业生必须修读一年转换课程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要求他们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同时必须修读为期三个月的选修课程。此外,实习合同(training contract)取代了现有的见习合同(Pupill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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